大学生村官工作待遇有哪些
大学生村官领的都是国家发放的补助,现在的补助标准是大专学生每个月2000元,本科学生每个月2200元,研究生每个月2600元,总体收入标准也会随着时间和学历随之同步提高。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如果就业压力比较大的话,大学生村官是个不错的选择。
大学生村官现在有什么特殊待遇吗?工资各方面怎么样?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一、总体原则大学生村官待遇由基本工资、考核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部分组成,不再设立其余津贴、补贴项目。总体收入标准比照本市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二、基本构成经过调整,本市大学生村官待遇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大学生村官的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为:本科学历第一年每人每月2500元,第二、三年每人每月3000元,续聘后每人每月3500元;专科学历在此基础上下调200元,研究生学历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二)考核奖金建立大学生村官考核奖励机制。每月月底,由各乡镇对全体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高于在岗总人数的20%,按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考核奖金;考核为称职等次的人员,按每人每月1200元发放考核奖金;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人员,不发放奖金。考核结果按月报所在区县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其他项目本市大学生村官五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等待遇仍按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6〕48号)、《关于北京市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08〕16号)、《关于落实北京市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政策的通知》(京人发〔2008〕75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三、工作要求(一)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底,发放日期为次月5日之前,并同时扣缴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二)工资和考核奖金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所需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三)各级部门要严格按照资金的用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延误拖欠、挤占挪用,逐年结算结余资金;不断完善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为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干事创业提供有力保障。(四)本通知未尽事宜,仍按原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