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飞的个人经历
沙飞(1912年~1950年),原名司徒传,广东开平人,1912年5月5日生于广州一个药商家里。幼年就读于广州,1936年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西画系。1936年10月拍摄发表鲁迅最后的留影、鲁迅遗容及其葬礼的摄影作品,引起广泛震动。1936年12月和1937年6月,分别在广州和桂林举办个人影展。抗战爆发后担任全民通讯社摄影记者,并赴八路军115师采访刚刚结束的“平型关大捷”。1937年10月参加八路军。先后担任晋察冀军区新闻摄影科科长、《晋察冀画报》社主任、《华北画报》社主任等职。1950年3月因患“迫害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在石家庄和平医院枪杀为其治病的日本医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处其死刑,被枪决,终年38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沙飞的家属对该案多次提出申诉,要求再审。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经数年调查,复审查明:沙飞是在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作案,其行为不能自控。1986年5月19日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判决:撤消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决。
沙飞为什么疯
沙飞是在患有“迫害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情况下作案,其行为不能自控。我们用他的眼睛看历史,而他却在拍下数千张抗战照片后疯了。沙飞,原名司徒传。1912年出生于广州的一个药商家里,小时候他喜爱文学,曾扬言想像鲁迅一样当个文学家,高小毕业后考入广东省无线学校,当时各地正处于反帝爱国的热潮,爱国和反对帝制的呼声水涨船高,在少年沙飞的心中埋下了一颗爱国的种子。在20岁那年,他在汕头电台当特技报务员,月入150大洋,是个实打实的金饭碗。但是沙飞并没有就这样甘于平凡,他想象自己喜爱的作家鲁迅一样为困苦平穷的人民呐喊,对黑暗的旧社会做出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