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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如彬

云南曲靖重金属污染水库事件的疑问

随着云南“非法倾倒铬渣”事件的持续发酵,深受铬污染之苦的“癌症村”——兴隆村进入公众视线,铬污染:害苦了兴隆村。在兴隆村,一些患癌症的病人几乎都吃这种臭虫,因为大部分人没钱看病,他们也知道这种病根本看不好。按照村民们统计,仅2009年,这个村子就有17人因为癌症去世。但是这一数据,并不被当地官方认可。疑问一:珠江上游南盘江是否被污染?陆良和平科技非法倾倒铬渣事件被曝光后,珠江流域各省市纷纷检测水质,结果惊人地一致,都没有检测出六价铬超标。然而,对于事件的源头——距离和平科技铬渣堆仅10米远的那段南盘江,水质如何,有关部门一直讳莫如深。疑问二: 28万吨铬渣为何一放二十几年?让很多人疑惑的是,为何国家要求无害化处理的铬渣在南盘江边一堆就是二十多年。这家陆良和平科技究竟是一家什么公司?疑问三:官方患癌人数为何远少于村民自己统计数字?让当地村民无法释怀的,是当地人的病情,有关部门一直没有说法。直到2007年,有政协委员向市里提出这个问题才得到重视。陆良县疾控中心副主任钱鑫告诉记者,兴隆村共有3563人,通过调查核实。2002年至2010年,经诊断的癌症病例有14人,其中11人已经死亡。死亡时最小的9岁,最大的77岁。但是这一说法,村民完全无法认同。记者在采访中,村民的说法几乎一致,都说肯定在30人以上。按照肺癌患者王建有的说法,2009年一年,村里因为癌症死的就有17人。而王建有本人,因为今年才查出,所以也不在县疾控中心的名单之上。钱鑫表示,他们的统计都是根据医院诊断书,不然空口白话没法统计。而陆良县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还表示,村民生癌症不一定都是化工厂污染的问题,因为当地人很喜欢吃腌菜和腌肉。疑问四:化工厂每年给兴隆村15万是买命钱吗?记者在村委会采访时,有村委会人员透露,这几年,每年化工厂会给村里15万钱,说白了就是买命钱,意思就是拿了钱就别闹了。但这一说法,村支书陶自立及和平科技总经理汤再杨给记者的回答只是沉默,不承认,也不否认。据悉,为缓和和兴隆村民的紧张关系,和平科技在两年前特意在村口给村里捐建了一所小学,但村民并不买账,他们说,“不就是要封我们的嘴吗?”

中国对造谣罪的规定是什么??造谣战争!造谣地震灾难,造谣人为伤害灾难。怎么定的罪。

我国刑法没有造谣罪的规定,而是根据造谣的情况,分化为其他罪,如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 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诽谤的对象是特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信息也是特定的。因此,在法律上,即使造谣造成严重后果,但所造之谣不属于以上两类的,也不是犯罪,充其量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之所以没有造谣罪,是因为法律要保障言论自由,要保障舆论监督,没有人能百分之百保证其所发布的信息一定是客观真实的。大多数谣言可以辟谣,不必追究刑事责任。

造谣者,无中生有,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是应受到处罚,但受到的应是治安管理处罚,而不是刑事处分。如果超越法律,去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是破坏法治。司法滥权比造谣更为可怕,会让每个人都担心会被无辜追究。因此,要恪守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法治原则,宁愿放过几个造谣者,也要保障法律的严肃性。


云南曲靖重金属污染水库事件的回应五大疑问

云南省曲靖市政府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舆论对曲靖市陆良县“铬渣污染事件”提出的5大疑问。疑问一:珠江水质是否受“铬渣污染事件”影响?回应:铬渣堆场附近水体六价铬超标,南盘江出境水质达标曲靖市环保局局长杨树先介绍,“铬渣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对南盘江曲靖段布设了5个监测断面,对水质进行跟踪监测。截至目前的监测结果表明,5个监测断面六价铬含量处于正常标准范围内,南盘江曲靖市出境段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曲靖市环保部门对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铬渣堆场附近南盘江10个断面跟踪监测结果显示,8月12日至今,铬渣堆场附近局部河段六价铬在部分时段存在超标现象。六价铬超标主要是由于铬渣少量渗滤液流入南盘江中导致,目前已对南盘江边的铬渣堆进行了防渗处理。9月1日至3日,跟踪监测表明,南盘江铬渣堆场下游200米至天生桥出境段,六价铬未超标。疑问二:麒麟区、陆良县两地供港蔬菜和当地饮用水是否被污染?回应:经检测无污染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军介绍,目前,曲靖备案的供港蔬菜基地有曲靖绿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乐颐果蔬曲靖有限公司、堂生蔬菜专业合作社、陆良田园食品有限公司四家,根据农业部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快速检测要求,绿联、乐颐、堂生三家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检测,截至目前,所有法定检测项目未发现异常;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经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检测合格,未检出铬。对曲靖主城区三个自来水厂、麒麟区越州、三宝两镇和陆良的饮用水实行跟踪检测结果表明,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水质标准。疑问三:环保部门对铬渣处理的监管是否存在问题?回应:监管的确不到位陈军说,从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实施《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以来,曲靖市各级环保部门积极作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铬渣处理企业的监管和对可能造成污染的防范与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环保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监督好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而致使不法承运人有机可乘,导致这次铬渣污染事件的发生,这说明环保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确实存在监管不到位的地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教训深刻。疑问四:“6·12”铬渣非法倾倒事件是否存在隐瞒不报?回应:非主观隐瞒,属工作失误,曲靖市政府向社会致歉陈军介绍,事件发生后,曲靖市有关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使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理,事态基本得到控制。事件处理过程中主观上没有隐瞒不报的故意。由于此次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水体污染,曲靖市政府未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这暴露出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工作不细致的缺点,是工作中的失误。陈军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会致歉。陈军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发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府。疑问五:曲靖将如何对待环保部对曲靖启动工业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回应:认真整改争取早日“解禁”据了解,9月1日,环保部宣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暂停受理、审批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陈军说,区域限批对曲靖市环保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曲靖市将加大整改力度,严格项目准入,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迅速、妥善解决堆存铬渣历史遗留问题,全力解决重金属污染隐患,从速、从严按环保部要求整改到位,促使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争取早日“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