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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教育局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根据《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上半年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平政法制〔2010〕15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对《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上半年运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   市教育局把依法行政纳入局党委、局长室、局机关各科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教育系统法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和《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制度依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教育的实际,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工作做到了职权分解,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局机关各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依法行政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   市教育局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2010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尤其对执法的重点制定了明确的责任目标,如教育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政(校)务公开的开展情况、行政执法规范情况、教育行风建设情况、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情况等,并把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一项,计入执法人员年底的考核总分。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有关制度   一是明确重要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二是完善重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该制度要求作出重要行政决策前要经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合法性论证,未经合法性论证的,不得作出决策。三是坚持重要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并建立重要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反馈和后评价制度,实施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一是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和修订,及时做好了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二是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创新评议考核方式,坚持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上级考核与自查自评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增强考评的全面性、客观性、公正性、可操作性,提高考评质量。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认真查处行政执法违法案件。   五、妥善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深化政务、校务公开。我局充分利用教育信息网,推行政务公开。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其它事项一律实行信息公开。局机关工作人员也以此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按照法定的职责、条件、程序和时限,做好网上受理和网上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透明度。   二是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办好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市政府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群众工作。对于信访件中涉及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局领导专门研究,多方协调,尽最大努力达到解决问题。积极参与政府“市民热线”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工作,配备专用电脑与市长电话24小时网络链接,专人负责,保证及时办理,每季度均向市长公开电话汇报工作情况。:   六、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了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一是局领导重视,对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局办公室增加工作人员,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对全局文件的整理和鉴别,逐一登记,细致分类,严格确认规范性文件;四是及时报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即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市政府备案。   七、加强法律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   将《纲要》、《行政许可法》、《条例》、《公务法》及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列入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和全市教育法制工作的重点,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邀请专家和领导作依法行政专门辅导报告。重点就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开展了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教育局将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的大局,以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不断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的水平。

(2)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_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顺利履行新职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慈溪市政府关于《慈溪市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2年度依法行政 工作计划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机关和服务机关为目标,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 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党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着重

理解法律的内涵和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二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参加上级局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凡考试不合格、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不得上岗执法,并将执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严格执法人员网上公示、查询制,方便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遵循下列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反映客观规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具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规范,条理清晰,征求、听取公众意见,以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并以局行政办公自动化系统为平台,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签发、

报备等程序实现网上操作。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执工作

一是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局各执法科室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的,一般案件由法制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重大复杂案件提交局案审委集体讨论决定,并向宁波市局报备。同时,严格执行宁波市局下发的《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按违法的主观故意、危害后果等的不同,在实施财产罚时进行区别对待,细化规范。

二是完善药品市场监管制度,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建立和完善“三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管制度,根据职能调整情况,整合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资源,依法开展有关市场准入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监督药品 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加强认证后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督,强化动态监管和现场检查。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

相关的决策,通过向社会公布、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

四是继续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把说理贯彻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说明违法事实的认定、违法行为的定性、自由裁量的幅度理由,推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和谐执法、效能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通过学习,执法人员要明确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确保《行政强制法》的贯彻施行,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六是继续完善OA系统和网上审批系统。建立健全推行电子政务机制,扎实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确保行政审批增效提速。

(四)依法化解防范社会矛盾

一是建立短信平台。组织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与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定期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广大群众发送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消费提示等内容的 短信,让群众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营造关注食品药品安

全工作的文化氛围。

二是媒体互动。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创新信息发布形式,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快速、开放发布信息。与慈溪电视台、慈溪日报等多家媒体继续合作,办好“食品药品知识专栏”和节目。

三是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着力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三定”职能,修改网站公布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高度重视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到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零距离与信访人交心谈心,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现场答复和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高度重视食品药品举报工作,做到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对举报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适当进行奖励。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一是贯彻《条例》,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以慈溪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网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通过

文件、网站、报纸等媒体,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安全教育培训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群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促进行政权力的阳光运作。

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继续执行本局于2010年3月1日试行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开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三是案卷自纠自查,确保办案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迎接宁波市局、市法制办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自觉接受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三、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加强依法行政,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

监督检查、考核制度。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制度,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保证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 高效、灵敏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制工作。加强行政许可、稽查办案、日常检查等各执法环节的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检查与立案等内部工作流程的监督,完善案件移交文书。确保法制人员落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以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为动力,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动我镇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2、按照“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流域,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领导,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根据我镇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法制宣传

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法制氛围。

3、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每年组织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4次依法行政知识和新法制法规的学习。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建立法律培训制度。通过自学、法制讲座、集体学习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确保每位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少于5日,并组织依法行政能力和知识测试。

5、围绕《纲要》和《决定》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的一系列基本要求,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重大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公众评价机制等,并认真抓好落实。

6、根据《纲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畅通公众参与决策渠道,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完善决策的智力支持系统。

7、结合本镇实际,明确职权范围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范围。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数量达到100%。

8、推行决策事前审查制度,实行决策案卷管理制度,加大决策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规划和价格调整、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领域中存在的随意决策、违法决策等问题。

9、对《纲要》和《决定》要求建立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如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性文件论证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复议制度等。

10、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做好清理工作。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该废止的要及时废止。及时下发我镇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公布、备案等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章,做到出台前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出台后通过规定的

形式公布并及时报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向社会公布后评估实施效果,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1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深化公开内容,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编制权力清单,除涉密外全部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动态管理,未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逐步推动权力网上运行,实行信息共享,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12、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化解社会矛盾。

1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度认真落实《霍山县行政机关规范必文件备案监督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异议处理工作,备案机关要对备案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1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查利用执法之便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强化行政问责。

15、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建设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通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处理结果,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及时将处理结反馈举报人、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