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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物业管理

工厂物业管理有关的论文怎么写?

浅谈物业管理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是近几年来我国大力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过程中,住宅与非住宅房产商品化 、服务化而出现的对居住、使用住宅小区、商厦的单位、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服务的新行业。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出现,在物业产权人(又称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的受托管理人 (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管理部门也面临如何对物业管 理业进行行业管理的新问题,因物业管理发生的纠纷随之出现,并呈现纠纷数量上升、新类 型案件多的特点。而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方面,除了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暂行办法》这两份部门规章外,我国尚无统一的或专门调整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使物 业管理纠 纷案件存在适用法律难等问题。本文试就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 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值得探讨的问题略陈管见。�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

物业管理纠纷是随着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而出现的, 该类纠纷因其独特性而与一般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

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讼标的额较大。�

1990年以来,特别是1992年以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海南的房地产更是超 常规发展,形成了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作为商用写字楼的大厦(以下简称 为住宅小区和商厦),各类住宅小区、商厦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做法 不尽一致,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缺乏约束各方的合同、公约或法律规范,使业主与物业管 理者、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渐生,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向房产、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投诉 大量增加,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处理不完全能解决纠纷后,当事人转而向法院起诉。以海口市 新华区法院为例,该院于1995年开始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5件,至1996年上升为20件,这两 年来因物业管理而产生的各类纠纷有增无减。诉讼标的额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2.因物业管理产生纠纷的案件类型多,且多是新类型的案件。�

物业管理纠纷是物业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据统计,目前海口市所受理的物业管理 纠纷,已从刚开始受理时物业管理公司追索物业管理费的纠纷,发展到涉及民事诉讼、行政 诉讼的各类型纠纷。主要有:(1)物业管理者(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向业 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纠纷,这类纠纷数量较多;(2)业主或使用人要求 物业管理者承担停水、停电、停气或其他行为的侵权赔偿纠纷;(3)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 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纠纷;(4)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业委托管 理纠纷;(5)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 务损失的纠纷;(6)业主或管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7)业主诉房产 管理部门行政侵权纠纷。这些类型的纠纷,涉及到民法关系中合同之债(包括服务管理关系 、代理关系、承包关系)、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以及行政诉讼中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如海口市顺发新村小区的部分业主因认为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业主选票未过半数 的情况下,海口市房产管理局批复同意成立管委会属违法行政,侵犯了原告作为业主的利益 ,而提起行政侵权诉讼。这是该市所受理的第一宗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

3.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主体复杂,法律关系复杂,对纠纷的审理有一定的难度。�

物业管理纠纷案的诉讼主体、法律关系复杂,该类案件的主体,既有我国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又有外国公民、外国企业、港澳台同胞;参与诉讼的既有业主、使用人或小区管 委会,也有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或行政管理部门。既可能涉及业主与使用人的关系 、业主或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侵权关系,又可能涉及到房地产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业主、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 司与房产管理部门的关系。由于物业管理纠纷案属新类型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又无现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无专门调整物业管理的规定,只能依据民法通 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依据有关部门和地方性规章进行处理,而有关规章的规定又不 详尽或明确,给正确处理该类纠纷带来一定的难度。


工业物业管理的特点有哪些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的主要特点

风险性。指园区物管企业在租赁、服务、管理过程中,会遇到来自客户、自身管理、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与住宅类物业管理相比,工业园区物业管理的风险来自更多方面,如客户的经营状况、遵章守法情况、劳资纠纷、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必须靠内容更广泛的综合管理加以规避。

租赁、服务和管理的高度关联性。在工业园区物业管理中,租赁、服务、管理三者环环相扣,相互影响,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其中租赁是服务和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招进客户、稳定客户,服务和管理才有对象;而服务是租赁和管理的必要条件,只有优质的服务,才能更好地稳定客户,并吸引更多的客户入园;管理是租赁和服务的保证,规范的管理,才能保证园区客户的正常经营,才能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三者的关系相辅相成,高度关联。

效益互动性。物管企业、业主和客户之间的效益是互动的。工业园区规划不科学、配套设施不完善,会影响到物业管理的难易程度和物业招租与价格;物管企业的服务不到位,势必影响到客户经营,经营不正常,反过来又不能按时足够缴交相关租费,影响业主和物管企业的效益。近年来,一些面向国际市场的加工企业,国外客户在下订单时要求提供工厂生产环境条件、工人生活保障措施,这些条件和措施要求工业园区规划合理、配套设施齐全。物业管理企业要提供优良的服务,满足各方面的要求,这样工厂才能正常组织生产,也只有客户正常生产,才有各方长期的合作。

管理综合性。一是管理的范围广泛,涉及一般的物业管理内容、客户的生产经营、员工权益保障、工业园区的生活秩序管理等内容;二是专业性强,如配套设施、消防管理等,与生产环节联系紧密、专业化程度高,要求从业人员有较高的专业技能;三是政策性强,如园区内承接政府下沉的部分职能,如劳动关系协调、计划生育管理等,都需要管理人员切实掌握国家政策,依政策办事。

企业自律性。正因为有经营风险性、效益互动性、管理综合性的影响,工业园区物管企业才必须以较高标准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经营机制,在多个环节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以确保从开发到服务、经营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