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刺史制度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刺史制度内容及作用
刺史制度内容及作用如下:汉代刺史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古代官僚监察制度的一大创制。它对于封建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监督,维护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体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汉代封建国家组织结构中有特殊的地位。汉代刺史制度的形成、演变及其特点,做一粗浅的论述。一从监御史到刺史刺史制度,做为汉代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所实行的一种较为完备、系统的监察制度,有其产生、形成的历史过程。早在战国时期,当县这种地方政府的职能逐步完善,在国家结构中的地位愈显突出的时候,为了加强对县的领导和监督,就有一些国君开始派出官员,对县令长及其行政实行监察。汉代刺史制度是一种较为完备的地方监察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刺史制度在形成和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地方官化。刺史制度的每次变化有其特定的、具体的原因,而且有根本原因。考察刺史制度对于探讨两汉行政权与监察权的关系,以及进一步探索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六条问事的详解是啥?
“六条问事”是一种监察官员监督时的依据准则。开始于汉武帝时期。
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部(州),每部(州)派刺史一人,于每年秋天巡行郡国,按“六条问事”的职权,监督郡国。
“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案,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薄,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今”。
六条诏书······请教拜托了各位 谢谢
两者都可以叫六条诏书刘彻的具体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訞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连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苏绰的大概内容是“ 其一,治身心;(修身养性也)其二,敦教化;(道德教化也)其三,尽地利;(生产富民也)其四,擢贤良;(人才选拔也)其五,恤狱讼;(法律公正也)其六,均赋役;(税役分配也)”,应属于西魏上承北魏之后的制度改革的继续;其实我自己看书的时候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只是看世界史的时候觉得如果出人名会有很多重复,还有拜占庭和尼德兰的圣像破坏运动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