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了?有哪些利与弊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大问题,虽然政府已经采取了大力兴建公共交通、加大交通管制等很多措施(如建地铁、建轻轨、建高架桥,红绿灯智能化管理、单双号现行、实施个别路段单向行驶等),但拥堵问题仍然严峻。不建封闭住宅小区是国家层面对城市交通规划理念的规定。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逐步打开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是国家出于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的创新做法。同时这一举措,也是促进土地节约利用的有效途径,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土地开发中都是成片开发,城市中部分占地面积小的“夹馅”未开发的低矮房屋无法有效开发改造的问题。
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推广街区制什么意思
不少网友对“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发表了看法。归纳网上讨论的意见,有一条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对街区制给予了肯定。同时,一些网友也存有疑虑。
我们认为:一是街区制是对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二是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主要是它影响了路网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因此,《若干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在理解和落实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全面理解好“逐步”两个字。“逐步”就是要有计划,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
二是《若干意见》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中还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在制定办法过程中,肯定要听取市民意见。
三是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住建部希望,要全面准确把握《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误读。只有全面准确理解文件精神,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
住建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抓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让人民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