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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穆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的内容

汉谟拉比法典的内容: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结尾三部分。序言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诉讼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内容,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婚姻关系。它典型地体现了古东方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特点,法典对债务奴隶制和高利贷有所抑制,限制对小生产者过分的掠夺,以免动摇兵源和税源。法典评价进步性《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东方法从习惯法阶段进入成文法阶段的体现。它独立于宗教之外,以强制性规范确立奴隶主阶级的统治秩序,有效调整古东方早期奴隶制国家的社会关系。其法律特征之鲜明、条文规定之缜密、文字表述之准确,都是人类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拟的。局限性《汉谟拉比法典》体现了刑法的残忍与严苛,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同现代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其前言内容“要让正义之光照耀大地,消灭一切罪与恶,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看似表达出了该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通过其内容可以发现该法典是实则是在保护皇权贵族和奴隶主本身。其内容中:“若贵族使平民及奴隶的眼睛受损可以免于赔款,无需赔偿;平民之间使对方眼睛受损则需要让自己的眼睛受到同样的损伤;平民使得奴隶的眼睛受损只需要赔付一半的费用;奴隶将贵族的眼睛损坏则要在耳内灌油灌铅。”——种种不公平的条款其实反映了当时的阶级歧视、奴隶制度而不是公平的法律。

汉谟拉比法典的意义

“汉谟拉比法典”的意义如下:1、“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代两河流域及其邻近地区楔形文字法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部法典,也是世界上迄今完整保存下来的最早的一部法典。这是其历史价值之一,它的流传有利于我们研究和发现古巴比伦文明。2、“汉谟拉比法典”集古代两河流域各国原有法律之大成,是目前已知的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3、“汉谟拉比法典”比较清楚地展示了古巴比伦王国的社会状况,是了解和研究古巴比伦王国历史宝贵的第一手文献。“汉谟拉比法典”的组成部分:“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条文(273条)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内容包括诉讼程序、盗窃处理、军人份地、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婚姻、继承、伤害、债务、奴隶等等。法典的基本特点:首先,它明显地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保护奴隶制的私有制;其次,法典还保存某些习惯法残余。“汉谟拉比法典”一方面是使阿摩利人的习惯法成为文化,另一方面吸收了两河流域固有的苏美尔、阿卡德立法与伊新·拉尔沙时代城邦立法的成果。不过,它主要还是当时社会经济制度的产物,反映出当时社会各方面的现实。“汉谟拉比法典”石柱上,共包括282则条文。法典是建立在苏美尔立法原则基础上的,其中揉和了闪族人的新发明,但他们对什么原则属于苏美尔人,什么原则属于闪族人说法各异,因而我们最好是把它们都简单地归结到最有名的记载“美索不达米亚法系”的文献之列。

《汉谟拉比法典》的意义和影响是什么?

《汉谟拉比法典》的意义和影响是:汉谟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王国奴隶制中央集权强大的标志之一,它消除了原来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国法令统一起来。古巴比伦王国时灌溉系统进一步发展,改善了扬水工具。耕犁有所改进,附设有播种漏斗。青铜工具普遍使用,手工业生产提高。制砖、缝纫、宝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筑工等,可见手工业的分工已经相当细。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国内外的商业贸易也有了发展。局限性:《汉谟拉比法典》体现了刑法的残忍与严苛,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同现代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其前言内容“要让正义之光照耀大地,消灭一切罪与恶,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看似表达出了该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通过其内容可以发现该法典是实则是在保护皇权贵族和奴隶主本身。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汉谟拉比法典

汉穆拉比法典和汉谟拉比法典的区别

1、汉穆拉比法典是古印度犹太教的法律体系,它的特点是注重义务,强调行为的清晰性,而汉谟拉比法典则是犹太现代法律体系,它更加重视权利,主要重视人的精神和情感,同时也尊重商业法律。2、汉穆拉比法典主要讨论宗教礼仪,婚姻,财产和礼仪,而汉谟拉比法典则更接近现代的法律体系,它的框架覆盖了所有的现代社会领域,比如继承问题,劳动法,税收和社会保障。3、汉穆拉比法典是古老的,它的内容依然被犹太教徒所遵守,而汉谟拉比法典则是一种更加现代化的法律体系,他的内容也随着时代的改变而不断发展。


汉谟拉比法典是什么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是目前所知的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竭力维护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古巴比伦社会的情况。

石柱上端浮雕为汉谟拉比王站在太阳和正义之神沙马什面前接受象征王权的权标的浮雕,以象征君权神授。

汉谟拉比法典将人分为三种等级:有公民权的自由民、无公民权的自由民、奴隶(王室奴隶、自由民所属奴隶、公民私人奴隶)。

汉摩拉比法典最重要的原则是:以眼还眼、以牙抵牙。(注:此中意味着没有任何理由,如果你不慎了他人牙齿,那你就要赔偿受害人你的牙齿,没有任何理由。)

主要内容:
 1. 有公民权的自由民;
 2. 无公民权的自由民;
 3. 奴隶(包括:王室奴隶、自由民所属奴隶、公民私人奴隶);

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当政时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维护财产私有制,全面调整自由民之间的关系,巩固现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确切时间不清,大概在公元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拟,完成于巴比伦尼亚统一之后。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结尾三部分。序言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诉讼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内容,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婚姻关系。法典表明古巴比伦社会存在奴隶主、奴隶、小生产者三个基本阶级,此外还有与阶级关系不尽一致的等级关系。自由民之间分为有权者阿维鲁和半有权者穆什根努两个等级。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权;后者原意可能是“礼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对债务奴隶制和高利贷有所抑制,限制对小生产者过分的掠夺,以免动摇兵源和税源。法典对奴隶制予以严格保护,体现了法典的性质。结尾部分除继续对汉谟拉比歌功颂德外,还强调法典原则的不可改变性。法典的制定标志古西亚法律制度的进步,国家的成熟。

一些法律条例  1.倘自由民宣誓揭发自由民之罪,控其杀人而不能证实,揭发者应处死;

  3.自由民在诉讼案件中提供罪证,而所诉无从证实,倘案关生命问题,应该处死;

  5.倘法官审理案件做出判决后又更改,则应揭发其罪行,并撤消法官席位,终身不再录用。

  在汉谟拉比法典中,奴隶毫无权利可言,稍有过失即受到断肢的可怕惩罚。此外,法典中提到了两个法律阶层:一是“人”,显然意指贵族;另是所有其他既非“人”亦非奴隶的人,他们的法律待遇很差,但拥有某些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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