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和城管是一回事吗
法律分析:不一样。执法局与城管的区别主要在于:1、执法局有合法执法地位.它是将原来城建、规划、环保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拿出来,统一由新成立的执法局行使。原来那些执法局则只行使行政许可权(俗话说的审批权)。而过去的城管是地方“武装”,没有行政执法资格。2、执法局是国家人事部门认可的,有正规编制和经费,是执法主体。受行政人员编制限制,多数地方执法局人员是事业编制但参照管理,而过去的城管是游兵散勇,不在编制,没有经费保障,多是依靠罚款生存。3、因为执法局是将许多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归在一起管理城市,所以它的管理面更宽,而过去的城管主要是管小商站贩,涉及面很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市政管理局是城管吗
法律分析:不完全一样。“城管”其实包括两个单位,即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其中,城市管理局是行政机关,也就是公务员,一般负责审批、拟定政策法规等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则是事业单位,但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中的人员大部分是事业编制,负责执法、监督。 此外,我们通常喜欢说的“城管”一般指的是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人员,他们也负责市容、环境、道路、违建等的监督和执法。只是通常大家喜欢把他们和小摊贩联系在一起,这种理解很片面的。小摊贩的管理属于市容方面的执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