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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公民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6、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7、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8、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9、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10、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1、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公民的权利有哪些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一系列权利,主要包括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宗教信及文化权利等。1.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它的行使主要表现为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公民的政治权利构成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及各种具体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反过来又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及各种具体民主制度的必然要求。政治权利主要包括:(1)选举权利,即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指人们参加创设或组织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所必需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表达权,即公民依法享有的表达自己对国家公共生活的看法、观点、意见的权利。表达权利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道德的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3)民主管理权,即公民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的权利。(4)监督权,即公民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2.人身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人身权利主要包括:(1)生命健康权,即维持生命存在的权利。生命权是人最基本、最原始的权利,具有神圣性与不可转让性,不可非法剥夺,享有生命权是人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前提。健康权是在公民享有生命权的前提下,确保自身肉体健全和精神健全、不受任何伤害的权利。(2)人身自由权,即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搜查、拘禁、逮捕等行为侵犯的权利。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包括人的身体不受拘束、人的行动自由、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等。(3)人格尊严权,即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应当享有的地位、待遇或尊重的总和,集中表现为人的自尊心和自爱心。人格尊严的基本内容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4)住宅安全权,也称住宅不受侵犯权,即公民居住、生活、休息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或搜查的权利。这里的“住宅”既包括固定居住的住宅,同时也包括临时性的住所。(5)通信自由权,是指公民通过书信、电报、传真、电话及其他通信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3.财产权利,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的权利。对个人而言,财产权是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获得自由与实现经济利益的必要途径。财产权主要包括:(1)私有财产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不管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不管是物权、债权还是知识产权,都应当受到保护。公民在其财产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在我国,继承人有的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有的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指定的,有的是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指定的。4.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要求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积极采取措施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加强社会建设,提供社会服务,以促进公民的自由和幸福,保障公民过上健康而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1)劳动权,是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劳动的机会和适当的劳动条件和报酬的权利。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行使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2)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付出一定的劳动以后所享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是劳动权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休息权和劳动权是密切联系的,休息权是提高劳动效率、保障劳动者的生活和身体健康所必需的。(3)社会保障权,是指公民享有国家提供维持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如我国宪法规定的退休人员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等。(4)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在法定条件下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权利,如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等。5.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宗教信仰活动和文化生活相关联的自由和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文化教育权等。依法保障宗教信仰和文化权利,是公民创造和享受精神文化财富、推动精神文化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同时,公民行使宗教信仰和文化权利也必须受宪法法律约束。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具体内容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举行或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等。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文化教育权是公民在文化和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文化权利有个人的文化权利和集体的文化权利之分,前者如由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受到保护的权利;后者如少数民族群众享有保留和发展其文化特性及其文化的各种形式的权利。编辑于 2021-04-06 14:28赞同 221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绎予不瘦到70不改55 人赞同了该回答公民的基本权利: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权力和权利的意思

权力的意思是指一个政治概念,是一个国家的政权分配方式,是掌握国家政权的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拥有的。人民依据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赋予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其他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
权利的意思是指法律概念,是指法律赋予人们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以及要求他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能力。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除法律规定剥夺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公民除外,任何公民的权利都受法律同等保护。
权益是权利和利益的结合体,是法律概念。合法权益受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民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权利的含义是什么?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要求。1.权利的基本含义权力与权利,在英文中被称为power 和right.权利是指在社会中产生,并以一定社会承认作为前提的,由其享有者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这个定义告诉我们,权利是在人与人的相对存在的社会状态之中存在的。孤立的个人,无所谓权利。权利也总是以一定的社会承认作为前提。这种承认可能是习惯的、道德的、宗教的和法律的。根据其承认方式的不同或者被称为习惯权利、道德权利、宗教权利和法律权利。这一定义还表明,权利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即“非不能为也,而实不愿为也。”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将二者相比较,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如继承权,在被继承人尚未死亡时,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实际上是一种以权能状态存在的权利。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产生,继承权就由一种权能转化成为了利益。 2.权力与权利的联系第一,权力来源于权利。在权力与权利谁来源于谁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误解。其实早在权力产生之前,权利就已经有了。在原始时代,人们已经有了原始的权利。这些遍及氏族内部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只是那时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别,也无法分别的。而权力的情形则不同,在最初是没有权力的存在的。由于人的认识发展和社会的逐步生成,就逐步产生了一些社会公共事务需要一定的人来担任和完成。当初总是由氏族首领来进行的。是全体氏族成员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委托首领来进行的。于是,根据全体氏族成员的委托和信任,他就享有了对于氏族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力量。这种力量也就是最初的权力。第二,权力是为维护权利而产生的。在私有出现,权利义务逐步分离以后,权利就不时遭到侵犯。如果完全听由受害者自由复仇,就难免会导致混乱。而且一旦遇到受害者是弱者,复仇也就会成为困难。为了防止因自主复仇导致的混乱和保护弱者,就必须要产生一种公共权力,来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弱者,使人们的权利得到保障。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在保护权利中,首先保护的当然是有产者的权利。具体地说,首先是奴隶主的权利。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权力和权利的阶级性。第三,权利优位于权力。由于权力是来源于权利的,也由于权力的目的在于维护和实现权利,相对于权利,权力就是手段和工具,而不是目的。谁要背离了这一点,也就是对于权力的反动和对于权利的否定。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在面对权利和权力的冲突时,就不难作出正确的选择,即让权力服从于权利。我在一本书里讲到,一个深夜,一个嫌疑人犯跑到了一个村子就消失了,我们能不能让全体村民都被惊醒,而进行所谓的搜查?显然不能,因为那样就会造成公民权利的被侵犯。比如,我们能不能随意地对每一个公民的邮件进行检查,显然不能。2.权力与权利的区别第一,权利的主体是不特定的,而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的主体十分普遍。就公民权利来说所有的公民都有权享有。对于民事经济权利来说,也可以认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但是就权力来说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它有特定的主体限制。这种限制都是由法律来作出的。 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等。权力的内容是有限的,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赋予或获得的事项。权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所规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权利,而权力则是严格以法律的规定内容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规定范围,即构成对于其他权力或者权利的侵犯。即构成违法。 第三,权利可以放弃,权力不能放弃。这是由权利的自主性所决定的,而权力,往往都是职权,它是与职责相伴随的。放弃权力则可能意味着渎职,而渎职,不仅为法律所禁止,甚至还为法律所要惩罚。因此,原则上权力也不可权力享有者随意转让,而权利,除一些最基本的权利之外,许多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