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拟规定设立未成年人频道,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广电总局拟规定设立未成年人频道,这么做可以限制未成年人的浏览内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避免未成年人过早受到商业和娱乐的腐蚀。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意见提出,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对未成年人设立一个专门的频道,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去观看属于他们这个年纪段应该观看的内容。这样可以限制未成年人的浏览时间和内容,避免他们过分沉迷网络,甚至在网络上进行消费。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的娱乐活动越来越丰富多彩,各种题材的电视剧、综艺层出不穷。在这些娱乐节目丰富我们生活的同时,也成了家长心中的一个心病。因为不仅适合未成年人的节目越来越少,反而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节目越来越多。不少综艺、电视剧为了吸引观众,不仅尺度过大,甚至有一些是由“耽美”小说改编,在孩子未成年的时候,这种节目无疑给未成年人起了一个不良的引导。此外,还有不少的娱乐项目,是和游戏教学、比赛直播的内容有关。这些游戏充满了血腥暴力,不仅会让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荒废学业,更会导致未成年人的心理产生变化,变得暴力易怒,甚至走上犯罪的不归路。不光电视节目,网络直播也是家长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现在各种直播平台层出不穷,而主播直播的时候主要收入来源就是靠观众的打赏。已经有不少未成年人被爆出,偷偷用家长的存款给主播打赏,主播甚至明知道孩子未成年,没有经济来源,还引导未成年人给他们刷礼物,导致不少家庭十几年的积蓄付之东流。因此对未成年人设立专门的频道,也可以限制未成年人去观看这些有可能需要消费的节目,保障未成年人和家长的共同利益。
广电总局拟规定设立未成年人频道,哪些电视节目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都拥有了足不出户就能够知天下事的本领,不管是成年人还是儿童小孩,基本上每个人都会有一部属于自己手机,但是现在互联网时代比较发达,总会有一些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节目出现在未成年人的视野。为此国家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频道,禁止一些软件和影视作品。国家都规定哪些电视节目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呢?一、暴力、血腥的电视剧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进步,现在有很多国外的暴力、血腥的节目进入到了国内的市场,甚至出现在未成年人的视野当中,而且还引起了国内某些人的效仿,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包括一些电击、打架斗殴等,这些其实都属于暴力、血腥的电视剧,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二、严重夸大事实的电视剧很多人都表示现在的电视剧水平真的是越来越水了,都没有什么实时性的含义,还有些电视剧为了吸引更多的观众,严重夸大事实真相,把各种真实发生的事情放大很多倍进行传播,比如说一些抗日神剧当中手撕鬼子的画面,这种类型的电视剧本身就没有什么实时性的含义,而且还会影响观众的思想,不仅仅是未成年人,就连成年人的频道都不应该出现这些。三、宣传游戏产品等竞技类的电视剧现在有很多人为了能够出名,会拍摄一些游戏类的电视剧,然后在电视剧当中无意识的给很多未成年人传播一些游戏装备等广告。本身未成年人对于游戏这种东西就没有什么抵抗力,所以可能会导致未成年人为了买游戏装备而做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电视剧严重违反了国家规定,应该禁止。四、含有色情的电视剧随着人们思想的不断提高,很多年轻人的审美逐渐扭曲,越来越多人喜欢一些所谓的情情爱爱类的作品,从而导致现在的偶像剧越来越多了,但是很多偶像剧的情节当中会含有一些比较露骨的内容,比如一言不合就亲嘴、各种一夜情等,这种很容易误导未成年人的效仿,给未成年人传播一些不健康的思想。所以这种类型的电视剧也不适合出现在未成年人的视野当中。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必须守护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广电总局为电视分级,设立未成年人频道,对此你怎么看?
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共10章80篇。 。 其中,建议有关机构为未成年人设立专门的频道,以防止娱乐过度和其他相关内容《征求意见稿》第23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综合广播机构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专用频道,未成年人专用时隙,未成年人专用区域和未成年人模特。 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未成年人方案评估委员会和其他机制等措施,以防止未成年人方案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并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广播电视节目中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广播电视节目综合广播机构应当以突出方式予以通知,并合理安排广播时间和布局,许多人想知道这次提议的“次要频道”与现有的儿童频道(例如CCTV-14)之间有何区别? 据了解,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主要观众是“孩子”代表性节目是“大风车”和“动漫世界” 该频道的口号是“引领成长,塑造未来”它的定位是“让朋友,老师放心,父母高兴”的绿色频道。根据《国际儿童权利公约》“儿童”被定义为“ 18岁以下的任何人” 儿童为7-12岁,而13-17岁为青少年(也称为青少年) 就年龄而言,未成年人相当于“儿童” 但是,在此“征求意见稿”中未解释两种类型的渠道之间的区别。 另外,业内人士指出,“电视收视率”或“下降”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成人观众不会受到影响,电影应在何时进行评级? 发布“征求意见稿”后,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许多人将此通知解释为广播和电视内容分类的信号。 同时“电影分级”的话题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单位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即“广电总局”,主要负责掌握广播,电视和网络的有关内容。 视听节目。 电影不在其职责范围内。 这部电影由国家电影局负责。 国家电影局成立于2018年4月16日,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共同管理。 可以说,这个“电视收视率”是一个好信号,但与电影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