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内容及危害
时间:1895年4月17日。地点:日本马关(今下关市)。主要内容有:1、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废绝中朝宗藩关系。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银二亿两。4、开放重庆、沙市、苏州和杭州为商埠。5、日本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危害:一、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这是日本继俄国之后,对中国领土进行的一次严重的掠夺。它迫使台湾和祖国隔离,并且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从此之后,帝国主义各国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中国的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二、巨额的赔款,相当于清政府三年财政收入的总和,这就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清政府无力偿还,不得不大量举借外债,便利了列强通过贷款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三、新的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四、允许日本在华投资设厂,其他列强援引“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在中国开设工厂,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签约背景1894年,以朝鲜东学党起义、朝鲜政府向中国请兵为契机,日本派大军进入朝鲜,并挑起了甲午中日战争。中日两军在陆上的主要战役有成欢之战、平壤之战、鸭绿江江防之战、金旅之战、辽东之战等,海上的主要战役有丰岛海战、黄海海战、威海卫之战等,日军基本上节节胜利。其中清军在1894年9月平壤之战和黄海海战中的相继失利,使战局急转直下,战场亦由境外转移到中国境内,而1895年2月威海卫之战清军的失败,更是使北洋水师全军覆灭,清廷无心恋战,日本则继续保持军事压力,大有海陆并进直捣京师(今中国北京)之势。在这种情况下,清廷早就从1894年10月起便不断透过欧美列强向日本求和,而到战争后期,日本亦认为“日清战争不能无限期继续下去,媾和谈判的时机早晚必会成熟”,因此也同意媾和。就这样,中日两国最终坐到谈判桌上,开始了马关和谈。
马关条约是什么?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马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俄、法、德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条约第二款原文:“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第一、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从鸭绿江口溯该江抵安平河口,又从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画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划界线内。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即顺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分界。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所属诸岛屿,亦一并在所让界内。第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第三、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急,马关条约签订时间
《马关条约》为中国满清政府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亦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日清讲和条约)。包括《讲和条约》十一款,《另约》三款,《议订专条》三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两款。《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