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伤仲永的翻译
1. 文言文伤仲永的意思翻译 金溪县的乡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族人为内容,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认为这件事很不寻常,渐渐地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用钱币求取仲永的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天赋予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2.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3. 文言文《伤仲永》的全文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4. 文言文《伤仲永》的译文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5. 文言文翻译伤仲永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 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译文金溪县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从没见到过读书写字的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就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写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仲永感到奇怪,渐渐以宾客的礼节来款待他的父亲,有人用钱财和礼物讨取仲永的诗。 他的父亲贪图这样,每天强要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十二三岁了。让作诗,不能与从前的传闻相称了。 又过了七年,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特殊之处已经消失净尽了,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 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乡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强拉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比; 27闻:名声 28.泯然:消失的样子。指方仲永的特异之处完全消失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2.固:本来。 33.文理:文采和道理。 34.利:以……为利。 35.可:值得。 36.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7.谒:拜访 38.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 6. 文言文《伤仲永》翻译 伤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 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 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听说;知道 28.泯然:完全。 指仲永的才华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通悟:通达聪慧 32.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3.固:本来。 34.文理:文采和道理。 35.利:以……为利。 36.可:值得。 37.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8.谒:拜访.环谒:四处拜访. 39.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40.异焉:对此(感到)奇怪 41.彼其:他 42.贤:胜过 43.材人:有才能的人 44.自:回到 45.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6.尝:曾经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完全成为平常人了。 7.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拓展资料 《伤仲永》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 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 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 *** 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先扬后抑,跌宕多姿。 例如文中写幼年时方仲永天资聪颖、才思敏捷;方仲永其父"利其然""不使学"为下文埋下伏笔是"抑"。采用这种写法的好处是表明作者对"不使学",不让人才"受于人"这一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态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方仲永的形象: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
文言文《伤仲永》翻译
导语:《伤仲永》是王安石的一篇随笔,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悲剧,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带来的《伤仲永》文言文翻译,供各位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伤仲永》文言文翻译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宋史·王安石传》文言文翻译 原文: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益,都官员外郎。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辩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缰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苟者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也。”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俄直集贤院。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畀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最方今之所急之。”上以为然。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任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分下。 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至议变法,而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经义,出己意,辩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多用门下儇慧少年。久之,以旱引去,洎复相,岁余罢。终神宗世不复召,凡八年。 翻译: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亲wang yi,任都官员外郎。王安石小时候喜欢读书,而且一次过目就终身不忘。他写文章时下笔如飞,初看似不经意,完成后,看过的人无不叹服他的文章精妙。 王安石议论高深新奇,善于雄辩和旁征博引,自圆其说,敢于坚持按自己的意见办事,慷慨激昂立下了矫正世事、改变传统陋习的志向。于是向宋仁宗上万言书,认为:“当今天下的财力一天比一天困乏,风俗一天比一天败坏,毛病在于不知法度,不效法先王的政令。效法先王的政令,在于效法先王政令的精神。只要效法先王政令精神,那么我们推行的改革,就不至于惊扰天下的人的视听,也不至于使天下舆论哗然,并且本来就符合先王的政令了。依靠天下的人力物力来创造天下的财富,征收天下的财富来供天下人消费,自古以来的太平盛世,不曾因为财富不足而造成国家的祸患,祸患是由于治理天下财政不得其法。居官任职的人的才能已经不足,而平民百姓之中又缺少可用的人才,国家的托付,疆域的保护,陛下难道能够长久地依靠上天赐予的幸运,而不考虑万一出现祸患该怎么办吗?希望陛下能够明察朝政中苟且因循的弊端,明文诏令大臣,逐渐采取措施,革除这些弊端以适应当前的世事变化。我的这些议论,是那些沉溺在颓靡习俗中的人不会说的,而且那些议论的人还会认为是这迂腐而不切实际的老生常谈。”后来王安石掌管国家,他所安排的,大体上都是以这份万言书为依据的。 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贤院。在此之前, 朝廷多次下达委任他担任馆阁职务的命令,他都辞谢了; 士大夫们认为他是无意显赫于世以求仕途畅达,都恨自己不能结识他, 朝廷多次打算委派他担任名利优厚的美官, 只是怕他不就任。王安石因母亲去世离任, 一直到英宗朝结束, 朝廷多次召他, 他都不肯起复任职。 北宋神宗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皇上对他说:“人们都不了解爱卿你的才能,都以为你只懂得经理学术,不懂的政治事务。”王安石回答说:“经术学问正是用来处理政务世事的,只是后来很多所谓“大儒”,大部分都是才能庸俗之人,因此世上俗人才都以为经学不能辅佐治世罢了。”皇上问:“既然这样那么你最先开始的施政措施是什么?”王安石答道:“改变劣习风俗,树立法规,是现在最亟需的了。”皇上认为是对的。于是开设增置三司条例司机构,任命他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一并负责。而后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等变法相继开始实施,号称新法,派遣提携推举各类官员四十余人,分派颁布执行新法。 王安石性格倔强刚愎,遇事不管对与错,都坚持自己的意见,执意不肯改变。到议论变法时,在朝百官都持不能变法的意见,王安石陈述儒家经义,提出自己的主张,辩论起来动不动就是好几百字,大家都驳不倒他。他甚至说“天灾不足以畏惧,祖宗不足以效法,人们的议论不足以忧虑”。朝廷内外老成持重的人几乎都被王安石解除官职了,他大量起用自己门下轻薄而有点小聪明的年轻人。王安石当了很长时间的宰相,因为旱灾而引退,等到再担任宰相,只过了一年多就被罢免了,直到神宗朝结束,也没有被再召回朝廷,前后共八年。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如下: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注释:伤:哀伤,叹息。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隶:属于。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异:对……感到诧异。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养:奉养,赡养。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理:道理。邑人:同(乡)县的人。稍稍:渐渐。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如下:《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以下是我精心准备的《伤仲永》原文和翻译,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伤仲永》作者:王安石【宋代】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伤仲永》注释: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尝:曾经。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异焉:对此(感到)诧异。焉,相当于“于之”自为其名:自己提上自己的名字。立就:立刻完成。文理:文采和道理。(古今异义)扳:通“攀”,牵,引。称(chèn):相当。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众人,常人。矣,语气词。通悟:通达聪慧。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彼其:他。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伤仲永》翻译: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